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脱颖而出,按照中国科协2023年工作安排,结合《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实施管理细则》有关要求,中国内燃机学会现开展第九届(2023-2025年度)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第九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将选拔资助300名32岁(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青年科技工作者(须满足《实施管理细则》所规定的被托举人遴选条件),给予每人每年10万元资助,资助周期为3年。按照科协办函创字〔2023〕71号《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九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被托举人遴选工作的通知》,中国内燃机学会为项目实施单位之一,可推荐2名由中国科协资助的被托举人。
二、遴选条件
(一)年龄32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含)),女性科技工作者年龄可在34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作的中国籍公民;
(三)被托举人依托单位为中国内燃机学会单位会员,被托举人为中国内燃机学会个人会员;
(四)有项目支撑。被托举人作为业务骨干参加本单位各类科研项目,省部级、国家级或重大/点工程项目优先,申报时应提供相应支撑材料;
(五)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和优秀的学风道德;
(六)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能力、良好的科研潜质;
(七)曾被取消被托举人入选资格的,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往届入选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入选者和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不作为资助对象。同期申报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和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如同时入选,必须主动选择其一,并及时反馈。如隐瞒不报,查实后将取消入选资格,收回青托证书和资助资金。
连续两年不缴纳会费、不支持学会工作、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单位会员无申报资格。
三、推荐方式
第九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候选人通过专家进行推荐。每位候选人至少经相同研究领域的3位理事专家同意推荐,至少1名专家作为托举导师承担指导、托举责任。每名专家只能提名1名候选人。
四、材料报送
(一)在线填报
请候选人于9月17日24:00前登录中国内燃机学会网站“申报中心”(http://www.csice.org.cn/award/apply/),在线填写申报信息并完成附件材料上传。逾期不候。
附件资料包含以下内容:
1.《中国内燃机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1。填写完成后须上传word版及签字盖章pdf版);
2.《第九届青年人才托举项目候选人信息表》(见附件2。填写完成后须上传word版);
3.其他证明材料:
(1)重要奖项获奖证书材料扫描件;
(2)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或其他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扫描件;
(3)公开发表的重要研究型论文首页(限3篇);
(4)获批基金等其他证明文件等。
(二)纸质材料报送
请于9月20日16:00前将以下材料邮寄至学会秘书处。
1.《中国内燃机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候选人推荐表》(含“承诺书”),签字盖章纸质材料4份(其中至少3份为亲笔签字和红章原件);
2.附件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候选人所在单位要对其填写相关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科研规范的符合性进行审查。
五、进度安排
1.项目申报。各候选人根据本通知要求,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自愿申报。
2.形式审查。学会秘书处对提交的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3.项目评审。
(1)函评:评审专家委员会对材料进行初审投票,并填写评审意见表,投票同意数过半者进入会评。
(2)会评:采用现场答辩或视频答辩的方式;评审组提问;最终由全体评委投票表决,得票前2名者由学会推荐至第九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
4.项目公示。学会秘书处将会议评审的结果报青托项目领导小组审批,获批后,在学会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完成公示无异议后报中国科协审核确认。
5.组织实施。学会对项目实施进程进行监督检查,对被托举人学术行为轨迹进行跟踪,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管理监督。
六、其他说明
已经按照中内会字〔2023〕35号《关于开展第二期中国内燃机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申报的候选人,无需再次填报,与本通知申报的候选人一同参加学会的评审。终评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芳
联系电话:021-31310973
报送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华宁路3111号中国内燃机学会
邮编:201108
电子信箱:liufang@csice.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