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促进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脱颖而出,按照中国内燃机学会2022年工作安排,根据九届一次常务理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国内燃机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管理办法》(附件1)有关规定,现将第一期(2022-2024年度)中国内燃机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本项目面向中国内燃机学会(以下简称学会)单位会员,本届项目拟资助对象为32岁(199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青年科技工作者(以下简称被托举人)。
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选拔不超过5名,给予每人每期5万元资助(每期三年)。
二、遴选条件
被托举人的遴选条件:
(一)32岁以下(按申报年6月30日实足年龄计算);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作的中国籍公民;
(三)被托举人依托单位为中国内燃机学会单位会员,被托举人为中国内燃机学会个人会员;
(四)有项目支撑。被托举人作为业务骨干参加本单位各类科研项目,省部级、国家级或重大/点工程项目优先,申报时应提供相应支撑材料;
(五)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和优秀的学风道德;
(六)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能力、良好的科研潜质;
(七)未曾入选本项目、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或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优秀青年、青年拔尖、青年长江、青年千人等)。
连续两年不缴纳会费、不支持学会工作、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单位会员无申报资格。
三、申报方式
1.由单位会员组织本单位人选的遴选和推荐工作。推荐单位请登录中国内燃机学会“科技奖励”栏目(http://www.csice.org.cn/award/apply/),在线填写申报信息,下载并填写《中国内燃机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书》(样表见附件2),上传《申报书》word版,附件上传包括签字盖章的《申报书》扫描件和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2.平台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0日17:00。请于2022年8月13日前,将《申报书》纸质1份及其相关证明材料1份装订成册,签字盖章后邮寄至中国内燃机学会秘书处。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四、步骤安排
1.项目申报。各申报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严格按照《管理办法》中的申报条件自愿申报。
2.形式审查。学会秘书处根据《管理办法》,对提交的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3.项目评审。
(1)初评:评审专家委员会分组专家初审本组材料,并填写评审意见表,各组投票同意数过半者进入终评。如当年申报人数少于20人,不进行初评,直接进行终评。
(2)终评:采用现场答辩或视频答辩的方式,入围者现场报告;评审组提问;最终由全体评委投票表决,得票前三~五名者入选中国内燃机学会青年人才发展计划项目。
4.项目公示。学会秘书处将会议评审的结果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批,获批后,在学会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被托举人,颁发入选证书。
5.组织实施。学会对项目实施进程进行监督检查,对被托举人学术行为轨迹进行跟踪,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管理监督。
6.结项与验收。被托举人在每年12月1日前向学会秘书处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和成效;每期项目结束后1个月报送项目总结和成效。评审专家委员会依据被托举人提交的结项报告,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学会负责结项报告的后续使用。
7.推荐激励。对于表现突出的被托举人,学会将优先推荐至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及学会有关科技奖励。
五、联系方式
1.材料接收
联系人:刘芳
联系电话:021-31310973
报送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华宁路3111号中国内燃机学会
邮编:201108
电子信箱:liufang@csice.org.cn
2.申报系统支持
联系人:蔡宇琛
联系电话:021-31310189,15201952192
电子信箱:caiyuchen@csice.org.cn